按照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金融扶贫政策的通知》(卫沙政筹办发〔2017〕157号)要求,沙坡头区扶贫办计划对2016年下半年贷款且按期还清本息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贴息。本次贴息标准为: 1、本次贴息对象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万元,贴息年利率不高于5.75%,低于5.75%的按照实际贷款利率贴息; 2、同一年度在多家银行贷款的贫困户,以扶贫合作银行发放的贷款为主给予贴息; 现将贴息名单予以公示(详细名单见附表),公示期7天,如有异议请向沙坡头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。 (联系人:严建农 联系电话:0955-8806321)
附:
中卫市沙坡头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(责任编辑:信息员) |